為提升學生的數學學習興趣及閱讀素養,我校數學科組與圖書館於日前在中學部大堂合辦了一連三日的「數學閱讀樂滿FUN」活動。
數學科老師及閱讀推廣人員合照留念
學校安全聯絡網4月份通訊
尊敬的校長閣下:
近日,本局發現有青少年在互聯網購物平台上購買涉及違禁或危險物品,例如仿製槍械或刀具等帶有攻擊性的武器,並運回本澳。由於上述情況在本澳屬刑事犯罪,行為人一經定罪將會被判監禁。
根據《刑法典》第二百六十二條(禁用武器及爆炸性物質)及第77/99/M號法令規定:
不符合法定條件、或違反有權限當局之規定,輸入、製造、藏有、購買、出售、以任何方式讓與或取得、運輸、分發、持有、使用或隨身攜帶禁用武器、爆炸裝置或爆炸性物質、足以產生核爆之裝置或物質、放射性裝置或物質、又或適合用作製造有毒或令人窒息之氣體之裝置或物質者,處二至八年徒刑;
持有或隨身攜帶或其他工具,而有將之作為攻擊性武器使用之目的,或該利器或工具系可用作攻擊者,如持有人或攜帶人並無對其持有或攜帶作出合理解釋,則處最高二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