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安全聯絡網4月份通訊
尊敬的校長閣下:
近日,本局發現有青少年在互聯網購物平台上購買涉及違禁或危險物品,例如仿製槍械或刀具等帶有攻擊性的武器,並運回本澳。由於上述情況在本澳屬刑事犯罪,行為人一經定罪將會被判監禁。
根據《刑法典》第二百六十二條(禁用武器及爆炸性物質)及第77/99/M號法令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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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法定條件、或違反有權限當局之規定,輸入、製造、藏有、購買、出售、以任何方式讓與或取得、運輸、分發、持有、使用或隨身攜帶禁用武器、爆炸裝置或爆炸性物質、足以產生核爆之裝置或物質、放射性裝置或物質、又或適合用作製造有毒或令人窒息之氣體之裝置或物質者,處二至八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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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或隨身攜帶或其他工具,而有將之作為攻擊性武器使用之目的,或該利器或工具系可用作攻擊者,如持有人或攜帶人並無對其持有或攜帶作出合理解釋,則處最高二年徒刑。
本局在此呼籲同學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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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勿在網絡上購買任何不良、不法、不明或具危險性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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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勿受他人利誘、唆使或慫恿而協助購買任何違禁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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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無法判斷是否屬違禁品,應在購買前咨詢老師、家長或致電相關政府部門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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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發現或獲悉任何犯罪消息,請立即向警方舉報並提供資料,以便警方盡快追查,預防和打擊犯罪。
此外,本局亦籲請老師及家長們平日多加留意及關心同學們在網上購物的情況,若發現他們所購買的物品有異,請及時跟進瞭解;倘有需要,可向警方求助。
倘校方獲知任何犯罪訊息,可透過“學校安全聯絡網”聯絡機制或致電(8800 5500)、電郵(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及傳真(2835 6895)等方式與關注少年組聯繫,校方所提供的所有犯罪訊息本局均會作保密處理。
耑此函達,順祝
教安
司法警察局
社區警務及公共關處
關注少年組
2021年4月26日
註:如欲瞭解更多本局宣傳教育的資訊,請參閱本局網頁/社區警務。